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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機密案例宣導:個人資料保護小叮嚀

個人資料保護(Personal Data Protection)

近日來個人資料遭盜用與個人隱私遭受侵害的事件不斷發生,因此,當我們在享受資訊科技帶來便利生活的同時,應建立起重視個人資料保護的觀念,以降低個人資料被盜用的機會。以下簡略說明我國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規範,以及自我保護個人資料的方法。 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簡介 「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於民國八十四年公佈,其個人資料指自然人之姓名、出生年月日、身份證統一編號、特徵、指紋、婚姻、家庭、教育、職業、健康、病歷、財務情況、社會活動、及其他足以識別該個人之資料,更對公務與非公務機關蒐集、處理、與利用個人資料的情形,加以明文規範,如果個人資料被再利用的方式與當初取得時不同,需要取得當事人的書面同意,而且不能以概括方式取得同意,必須另外取得單獨的書面同意,確保當事人權益,以避免人格權受侵害,並促進個人資料之合理利用。

何時洩露了個人資料?

● 向政府機關申辦所得稅、申辦行駕照等。

● 使用網路進行購物、旅遊訂房、處理銀行帳戶。

● 加入各種團體成為會員或參與公益團體。

● 參加產品抽獎活動或填寫問卷調查領取免費贈品。 握有大量個人資料的單位,無法保證資料不會外流。

保護個人資料小秘訣

● 不在電話裡透露個人資料。

● 非信任之網站,勿隨意留下個人資料。

● 以碎紙機銷毀家中之各式帳單、收據、信件、藥單等。

● 不點選不明人士傳送的網址。

● 提防偽裝之網站頁面、電子報與信件。

● 絕不委託他人代辦貸款及信用卡。

● 影印證件時註明特定用途之用,不適用於其他用途。

- 資料來源-

教育部提升校園資訊安全服務計畫服務團隊

安侯企業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市府分類: 法律權益,宣導活動,政令政策
  • 最後異動日期: 2018-07-24
  • 發布日期: 2017-03-16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外埔區公所‧政風室
  • 點閱次數: 2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