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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對民間團體補助公告

主旨:公告臺中市外埔區公所為辦理民間團體補助,請符合資格者之民間團體,自11311日起至113226日止提出申請,並依照公告事項相關規定辦理。

依據:臺中市外埔區公所對民間團體及個人補(捐)助經費作業規範。

公告事項:

一、 依照上開規定,請欲提出補助申請者,配合下列事項辦理:

(一) 申請期間:11311日起至113226日。

(二) 補助項目:推展體育相關業務。

(三) 資格條件:臺中市外埔區體育會及各單項委員會。

(四) 審查方式:依臺中市外埔區公所對民間團體及個人補(捐)助經費作業規範。

(五) 補助金額上限:依據本所對民間團體補助經費作業要點第四點規定辦理

(六) 全案預算金額概估:50萬元。

二、 申請時請填具「申請單位聲明書」,如申請補助者為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第3條之公職人員或公職人員之「關係人」,應依同法第14條第2項規定,於申請時檢具「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事前揭露表【A.事前揭露】」;本機關(單位)於補助行為成立後,將填寫「身分關係事後公開表」,並將該表連同前開身分關係事前揭露表公開於相關網站。

三、 檢附「臺中市外埔區公所對民間團體及個人補(捐)助經費作業規範」、「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事前揭露表【A.事前揭露】」、「申請單位聲明書」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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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教育文化
  • 最後異動日期: 2024-02-28
  • 發布日期: 2023-12-15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外埔區公所‧民政課
  • 點閱次數: 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