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齡駕駛人駕照管理制度說明
為了高齡駕駛人的安全,請通過體檢及認知功能測驗再騎車或開車,讓家人更安心。
*需要換照的對象
一、106.7.1以後才滿75歲(民國31.7.1(含)以後出生)的長輩,請於78歲前辦理換照。
二、106.7.1以前已年滿75歲的長輩,駕照可繼續使用不用換照,但以後若有違規記點或吊扣駕照者,請於通知後3個月內辦理換照。
*換照條件
- 體檢合格
包含視力、辨色力、聽力、四肢、活動能力及其他特殊疾病等
(同報名機車考照體檢項目)
二.通過「認知功能測驗」或提供「未患中度以上失智症證明」
認知功能測驗如果沒有通過,建議您應到醫院做進一步的專業醫療檢查唷!
(失智症檢查費用依照各醫院收費標準)
*可辦理體檢或認知功能測驗之地點
可至部分公立醫院及衛生機關或監理機關委託之私立醫院、診所及體檢代辦所辦理體檢及認知功能測驗(監理機關僅受理認知功能測驗)
*諮詢服務
用路人服務電話:0800-231035
台北市區監理所02-27630155
台北區監理所02-26884366
新竹區監理所03-5892051
台中區監理所04-26912011
嘉義區監理所05-3623939
高雄市區監理所07-3613161
高雄區監理所07-771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