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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購機密案例宣導:電廠弊案 O電員工洩預算金額

新北地檢署偵辦O電弊案查出案外案,O電綜合施工處楊姓主辦涉收受廠商300萬元賄款,以洩漏預算金額、限制性招標方式,讓大○公司奪得高達3億餘元的標案,檢察官王○裕、陳○親今天(104年4月15日)上午指揮新北市調處、高雄市調處,兵分11路搜索O電公司綜合施工處、輸變電工程處南區施工處、大○公司與楊之住所等處,並約談楊嫌等5人及3證人到案說明,預計晚間移送新北地檢署複訊,全案朝違背職務收賄等罪方向偵辦。
這項標案名為「大O電廠更新改建計畫345kV 100MVAR並聯電抗器及附屬設備工程」,大O電廠位於高雄市小港區,是O電火力發電廠中,唯一可使用各種不同類型燃料(煤、油、天然氣)的發電廠,於去年12月間公告招標,今年1月由大○公司,以3億409餘萬元奪下標案。
檢調查出,大○公司事前得知O電此標案,竟於公告招標前,與綜合施工處楊姓主辦談妥,楊男開價600萬元,提供「洩漏預算金額,限制性招標」服務,經殺價雙方以300萬元達成共識,並將標案預算提高至3.5億元,讓大○公司順利得標。
檢調上月間追查O電弊案,查出O電員工周○良與高○文,涉與施作林口核能訓練中心實習工廠的廠商大○公司、泛O工程勾結,收取技術服務費與「大陸顧問費」;據指出,檢調原已掌握楊姓主辦收賄,上月約談時,部分廠商認罪,還咬出楊男也涉收賄,讓大○公司成功奪下O電高達3億元的標案
  • 市府分類: 法律權益,宣導活動
  • 最後異動日期: 2018-07-24
  • 發布日期: 2017-01-10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外埔區公所‧政風室
  • 點閱次數: 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