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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安全宣導:主被動安全機制小叮嚀

1.管線、機電及消防設施設備,首重巡檢巡修及維護保養。
2.完善機關安全法規加強宣導,強化機關、人員安全觀念,單位間協調整合,建立全方位防護網。
3.機關安全環環相扣、分工合作,全面向檢查、安全設備要統整,安全無死角。
4.「管線、弱電設備」、「防墜樓設施」、「高樓層避難設備」、「緊急求救鈴」有設置、定期檢查,消彌危安於無形。
5.機關設施因自然損耗或人為破壞產生危險性,加強安全巡檢降低損害及立即性處置,方能避免造成傷害。
6.依機關業務特性與狀況需要,編組人力、物力及設施,成立應變小組,定期實施演練,提昇員工警覺與防災救援能力。
7.行政機關為開放式服務空間,為強化識別功能,應上班時間配戴識別證,以資區別。
8.落實責任區制度,公共區域劃分成責任區,由各單位負責維護管理並加強巡查,遇有可疑人、事、物即應通報並及時處理,以確保機關安全。
9.平時與警察局及消防局建立友好横向關係,加強演練,增進員工緊急應變力,降低損害程度
10.落實安全回報機制,灌輸正確回報認知,有效妥處危安事件的最佳時機。
11.強化心理建設、建構安全意識,全面提升安全防護。
12.演練設定不同情境實作演練方式,加強同仁防護知識及技能,遇危安狀況臨危不亂,從容處理。
13.演練高發生率之危安事件,建立處理標準流程俾第一時間迅速處理
14.劃定訪客接待區域,指定專人負責接待及管控事宜,避免訪客任意遊走辦公場所,衍生機關安全及公務機密維護問題。
15.機關落實檢查定期聘請技術專業人員,對水電、警報、消防、照明、阻絕等安全設施,實施綿密之安全檢查,以發揮安全檢查預防功能。
16.強化辦公室消防設施運作效能,並落實預防檢查整備工作
  • 市府分類: 生活安全,宣導活動,政令政策
  • 最後異動日期: 2018-07-24
  • 發布日期: 2017-01-19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外埔區公所‧政風室
  • 點閱次數: 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