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現在位置 首頁 > 專區服務 > 員工專區 > 最新消息專區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公務機密案例宣導:洩露車籍個資

林○○係○○縣政府警察局○○分局之警員,為依據法令從事公務之人員,明知內政部警政署建檔之全國車籍資料,含有車主個人資料(如:姓名、身分證統一編號、地址等),依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十七條規定「公務機關保有個人資料檔案者,應指定專人依相關法令辦理安全維護事項,防止個人資料被竊取、竄改、毀損、滅失或洩漏」,屬國防外應秘密之文書,竟基於洩漏秘密之概括犯意,自民國九十年十月間某日起,至九十一年二月間某日止,連續五次依照詹○○所交付之車牌號碼名單,在○○分局所屬之各單位內,以電腦連結車籍資料查詢系統,查詢含如附表所示之自用小客車之車主資料約五、六十筆,再將該資料以電腦設備輸出列印後,提供予詹○○抄寫,而洩漏上開應秘密之文書予詹○○,詹○○再將該車籍資料交付予黃○○、蔡○○所屬之恐嚇取財集團,嗣經警查獲黃○○、蔡○○所屬之恐嚇取財集團後,循線查悉上情
  • 市府分類: 法律權益,宣導活動,政令政策
  • 最後異動日期: 2018-07-24
  • 發布日期: 2017-02-09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外埔區公所‧政風室
  • 點閱次數: 2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