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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購機密案例宣導:消防2官員 設備採購涉洩密罪判刑

消防署特搜隊科長許○文,負責辦理特種搜救隊後勤指揮裝備採購,臺○市消防局災害搶救科員曹○林則辦滅火設備採購,兩官員涉勾結消防設備業者吳○斌,提供不實報價單、並洩露底標,臺中地院於昨(103年5月2日)依洩密罪將許○文判刑6月、偽造文書罪判刑1年2月;曹○林洩密罪判刑4月;吳○斌偽造文書判4月。
判決書指出,許○文(41歲)辦「後勤指揮裝備採購案」,101年4月公開招標公告前,將消息告訴乾雄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吳○斌(46歲),由吳代擬定採購案規格、數量、履約期限等內容。
許○文還要求吳○斌提供3家不同廠商名義的指揮帳棚、救災指揮環場照明燈組、發電機等商品報價單,充作訪價資料,吳○斌提供自己的乾雄,另以宏旦、海馬氏等公司名稱開立虛偽不實報價單。
另臺○市消防局災害搶救科員曹○林(37歲)負責辦理「基本裝備暨簡易滅火設備採購案」,101年3月公開招標前,與吳○斌聯繫商討採購案規格、數量、預算金額等,將招標文件草案以電子郵件寄給吳○斌,由吳修改採購案招標文件內容,再將招標文件檔案寄給曹○林,製作成「基本設備暨簡易滅火設備採購案」的招標文件,洩露採購案規格、數量、預算金額、履約期限等內容。
  • 市府分類: 法律權益,宣導活動,政令政策
  • 最後異動日期: 2018-07-24
  • 發布日期: 2017-02-21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外埔區公所‧政風室
  • 點閱次數: 2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