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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安全宣導:汽、機車防竊措施

汽車防竊措施:

1.離開車子就應上鎖,雖只是離開一下也不例外。
2.可在汽車內部(含引擎箱、行李箱)隱密處加裝電門控制暗鎖。
3.鑰匙應隨身攜帶。
4.鑰匙圈上勿加掛姓名、地址條,避免在遺失後,指引竊賊光臨。
5.遇有代客停車的服務時,切勿將整車鑰匙交付。
6.停車時,應將車停在光亮、人車來往較頻繁的收費停車場最為安全。
7.貴重物品或包裹、行李等,應放置於後行李箱或置於隱閉處(如座位下)。
8.路邊停車時,應時常變換停車位置,清除車身的灰塵。
9.考慮加裝防盜設備,如自動斷電系統、斷油系統、聲光警報器、排檔鎖、方向盤鎖、離合器鎖、四輪鎖死系統或外加輪圈絞鏈等等,若可能的話,最好多裝幾套。
10.汽車音響以能容易裝卸者為佳,離開時,應將音響置於隱密處或攜回家中保管。
11.為防範竊賊利用拖吊方式竊車,可以利用四輪鎖死系統或外加輪圈絞鏈,使車在非正常狀況下無法移動。
12.車停妥後,務必檢視車窗是否已緊閉,車門是否均已上鎖。

機車防竊措施:
由於機車機動性高,是目前社會中主要的中短程交通工具,由於其數量龐大,故機車的失竊案件較多,以下守則可提供預防愛車遭竊:
1.可同時使用多重防盜鎖,停放時同時將把手、前輪及後輪鎖上。
2.鎖住前、後輪的拐杖鎖,以粗重、組件緊密度愈高者愈好。
3.停車時儘可能停在路樹、街燈、電桿旁,再用鏈鎖同時鎖住這些固著物與機車。
4.可在機車隱密處加裝電門控制暗鎖。
5.長期停放時,可將火星塞或主要電源的保險絲取下。
6.可以在機車主體結構較明顯處,刻上自己的身份證字號、電話號碼、郵遞區號或門牌號碼。
7.更換零件時,請選用原廠、全新的產品,以全面杜絕贓物的流通管道。
8.只要離開,那怕是只有幾分鐘,甚至幾秒鐘,都要將引擎關掉。
  • 市府分類: 生活安全,宣導活動,政令政策
  • 最後異動日期: 2018-07-24
  • 發布日期: 2017-03-08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外埔區公所‧政風室
  • 點閱次數: 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