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購機密案例宣導:洩漏招標初審 前七河局長遭訴
起訴書指出,96年七河局發包林邊排水幹線抽水工程時,共有3間廠商投標,其中一間明知無採購專業人員證書,且設計監造服務說明書中未納入設計工作內容、施工監造階段等部分,皆與招標規定文件不符。
但在工作小組會議結束後,當時負責七河局採購業務的副工程司蔡○龍,立即將初審結果告知投標廠商,還大方在工務課辦公室內討論如何修改資格文件及服務建議書等,最後在「內場」掩護下,順利讓該公司以729萬元得標。
事後相關人員又標到總建造經費1億元的林邊抽水站工程,但從9月底的設計標至12月底工程標短短3月時間,張○平竟以物價波動、各項原物料價格上漲為由,簽發公文向水利署爭取經費,最終將工程總價浮加至1億7千萬元,廠商獲利超過800萬元。
- 市府分類: 法律權益,宣導活動,政令政策
- 最後異動日期: 2018-07-24
- 發布日期: 2017-03-08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外埔區公所‧政風室
- 點閱次數: 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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