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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載聯發科的袁姓員工離職後,被公司查出在離職當日從公司配發的筆記型電腦裡重製了2,053筆資料,其中208筆是聯發科擁有著作財產權的資料,並將資料存在行動硬碟再帶離公司。袁姓員工則表示,離職時為進行工作交接,應其主管要求將資料複製下載至公司IT部門提供的行動硬碟,下載完後就將行動硬碟交給主管,並將電腦內資料清空交還給IT部門,帶離公司的部分是用個人隨身碟備份的個人資料。
從事資訊相關工作的科技新貴小潘也注意到這則新聞,於是他想到,如果這個情況發生在自己公司,該怎麼預防呢?在這個月的師生下午茶約會中,就跟司馬特老師提到這個新聞事件。
司馬特老師喝口咖啡緩緩地說,企業的資訊安全往往只注重員工在職期間的管理,機密資料不論是紙本及電子檔,企業都會對其訂出管理規定,要求在職員工要遵守,因此,洩密的風險尚在管控中。而對離職員工的管理相對就比較鬆散,風險往往由此而生。目前大多數的高科技公司都有資訊安全的意識,為防止內部機密資料外洩,通常都不會讓員工用自己的電腦從事公務,對於員工所配發的電腦,也會針對資訊安全,做些特殊處置,如控制USB的存取等措施,來防止員工擅自將檔案下載、外傳。但對於離職的員工,特別是高階主管,則往往變成資訊安全的死角。其實資訊安全應該是全體員工的責任,不只是資訊部門的責任。以這個案例而言,我們要思考的問題是:工作交接為何要把檔案複製到行動碟?主管為何要求離職員工將資料複製到行動碟?員工為何能備份自己的資料攜出公司?這些資料真的沒有公司的機密資料?
聽完司馬特老師提點的問題後,小潘接著問道:這些問題除了技術問題之外,應該還有管理問題吧!司馬特老師很高興小潘的舉一反三,喝口咖啡繼續說,在避免洩密的原則下,企業應對公用電腦的輸入/輸出做管制,坊間有很多現成的控制軟體可供選購,不用自行開發。透過控制軟體可以律定電腦的輸出/輸入權限,讓一般員工的電腦無法透過USB將資料匯出,以減少洩密的可能性。因業務需要而匯出資料時,則可做例外管理,經由資訊單位的設定,開放匯出資料,但系統仍須記錄匯出的內容,以做為事後追蹤之用。
小潘聽完後接著又問:人員離職要交接資料,電腦內的檔案如不匯出,如何交接?司馬特老師表示,離職人員業務的交接,如須交接電子檔案,可採取兩種措施:由於推行企業電子化,所以各公司都有內部網路,離職人員的電子檔案交接,可要求他放在公司的網路共用區內進行電子交換;如果公司沒有建立網路共用區的機制,或檔案有機密性,不適合放在共用區,則可由主管出面,協調資訊部門協助將檔案由離職人員的電腦中匯出,再匯入交接人員的電腦,處理完後,中介的行動碟內容立即銷毀,以避免機密資料外洩的風險。
小潘聽到這裏不禁產生疑問,司馬特老師看出小潘的疑惑,喝口咖啡繼續說,人員的離職原因百百種,不一定都會據實以告,有可能是要跳槽,所以竊取相關資料到新公司用,也有可能是挾怨報復,故意把重要的資料刪除,造成公司不可回復的損失。為了避免機密資料被故意或無意地刪除,對於離職人員的電腦,資訊部門應收回後再行處理為宜。誠如前述,資訊安全是全體員工的責任,因此,各級主管也要定期接受公司資訊安全的教育,了解公司對離職人員處理的標準作業程序,才不會下達錯誤的指示。其次,對於公司智慧財產權的管理,也和資訊安全密不可分,由於各企業多已電子化,當文件變成數位型態後,重製、散布相對比以前容易,所以規劃資訊安全管理制度時,要把智慧財產權的管理一併納入,包括數位版權管理的概念等都要在此時導入,讓員工即使把機密資料帶出,也無法打開來閱讀,讓公司的損失降低。
小潘聽完司馬特老師今天這一席話,對資訊安全又有了深一層的認識,原來資訊安全的範疇不只是對公司現有的員工管理,離職人員的管理更是重要;最容易疏忽的地方往往就是風險滋生的地方,真是不可輕忽啊!隨著華燈初上,小潘又帶著滿滿的收穫回到工作崗位上。
(作者魯明德為科技大學資訊管理系講師)
公務機密維護宣導-不可忽視的離職員工管理
從事資訊相關工作的科技新貴小潘也注意到這則新聞,於是他想到,如果這個情況發生在自己公司,該怎麼預防呢?在這個月的師生下午茶約會中,就跟司馬特老師提到這個新聞事件。
司馬特老師喝口咖啡緩緩地說,企業的資訊安全往往只注重員工在職期間的管理,機密資料不論是紙本及電子檔,企業都會對其訂出管理規定,要求在職員工要遵守,因此,洩密的風險尚在管控中。而對離職員工的管理相對就比較鬆散,風險往往由此而生。目前大多數的高科技公司都有資訊安全的意識,為防止內部機密資料外洩,通常都不會讓員工用自己的電腦從事公務,對於員工所配發的電腦,也會針對資訊安全,做些特殊處置,如控制USB的存取等措施,來防止員工擅自將檔案下載、外傳。但對於離職的員工,特別是高階主管,則往往變成資訊安全的死角。其實資訊安全應該是全體員工的責任,不只是資訊部門的責任。以這個案例而言,我們要思考的問題是:工作交接為何要把檔案複製到行動碟?主管為何要求離職員工將資料複製到行動碟?員工為何能備份自己的資料攜出公司?這些資料真的沒有公司的機密資料?
聽完司馬特老師提點的問題後,小潘接著問道:這些問題除了技術問題之外,應該還有管理問題吧!司馬特老師很高興小潘的舉一反三,喝口咖啡繼續說,在避免洩密的原則下,企業應對公用電腦的輸入/輸出做管制,坊間有很多現成的控制軟體可供選購,不用自行開發。透過控制軟體可以律定電腦的輸出/輸入權限,讓一般員工的電腦無法透過USB將資料匯出,以減少洩密的可能性。因業務需要而匯出資料時,則可做例外管理,經由資訊單位的設定,開放匯出資料,但系統仍須記錄匯出的內容,以做為事後追蹤之用。
小潘聽完後接著又問:人員離職要交接資料,電腦內的檔案如不匯出,如何交接?司馬特老師表示,離職人員業務的交接,如須交接電子檔案,可採取兩種措施:由於推行企業電子化,所以各公司都有內部網路,離職人員的電子檔案交接,可要求他放在公司的網路共用區內進行電子交換;如果公司沒有建立網路共用區的機制,或檔案有機密性,不適合放在共用區,則可由主管出面,協調資訊部門協助將檔案由離職人員的電腦中匯出,再匯入交接人員的電腦,處理完後,中介的行動碟內容立即銷毀,以避免機密資料外洩的風險。
小潘聽到這裏不禁產生疑問,司馬特老師看出小潘的疑惑,喝口咖啡繼續說,人員的離職原因百百種,不一定都會據實以告,有可能是要跳槽,所以竊取相關資料到新公司用,也有可能是挾怨報復,故意把重要的資料刪除,造成公司不可回復的損失。為了避免機密資料被故意或無意地刪除,對於離職人員的電腦,資訊部門應收回後再行處理為宜。誠如前述,資訊安全是全體員工的責任,因此,各級主管也要定期接受公司資訊安全的教育,了解公司對離職人員處理的標準作業程序,才不會下達錯誤的指示。其次,對於公司智慧財產權的管理,也和資訊安全密不可分,由於各企業多已電子化,當文件變成數位型態後,重製、散布相對比以前容易,所以規劃資訊安全管理制度時,要把智慧財產權的管理一併納入,包括數位版權管理的概念等都要在此時導入,讓員工即使把機密資料帶出,也無法打開來閱讀,讓公司的損失降低。
小潘聽完司馬特老師今天這一席話,對資訊安全又有了深一層的認識,原來資訊安全的範疇不只是對公司現有的員工管理,離職人員的管理更是重要;最容易疏忽的地方往往就是風險滋生的地方,真是不可輕忽啊!隨著華燈初上,小潘又帶著滿滿的收穫回到工作崗位上。
(作者魯明德為科技大學資訊管理系講師)
- 市府分類: 法律權益,宣導活動,政令政策
- 最後異動日期: 2018-07-24
- 發布日期: 2017-09-01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外埔區公所‧政風室
- 點閱次數: 6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