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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年機關安全維護宣導16:火災逃生注意法則

火災發生時,除迅速撥119報警外,逃生必須注意的法則
一、逃生避難時

(一)不可搭乘電梯,循著避難方向指標,由安全梯逃生。

(二)以濕毛巾或手帕掩口鼻,可避免濃煙的侵襲並沿牆面逃生。

(三)濃煙中採低姿勢爬行:火場中離地面30公分以下的地方有殘存空氣存在 釭`意爬行的便利及速度。

(四)利用透明塑膠袋逃生:塑膠袋長約100公分,寬約60公分,抖開裝滿空氣將整個頭罩住,往安全方向逃生。

二、在室內待救時

(一)用避難器具逃生,包括繩索、軟梯、緩降機、救助袋等。

(二)利用膠布或沾溼毛巾、床單、衣服等,塞住門縫,如有中央空調通風口,應一併塞住,防止煙進來。

(三)設法告知外面的人,你待救的位置。

(四)如不幸受困在房間內,則應跑至靠陽台或窗戶旁等待救援。

三、無法期待獲救時

(一)當無法期待獲救時,絕對不要放棄求生的意願,此時當力求鎮靜,利用現場之物品或地形地物,自求多福,設法逃生。

(二)利用房間內之床單或窗簾捲成繩條狀,首尾互相打結銜接成逃生繩。將繩頭綁在房間內之柱子或固定物上,繩尾拋出陽台或窗外,往下攀爬逃生。

(三)利用屋外排水管攀爬往下至安全樓層或地面逃生。

(四)絕不可跳樓,因為跳樓非死即重傷,最好能靜靜待在房間內,設法防止火及煙的侵襲,等待消防人員的救援。
  • 市府分類: 生活安全,警政消防,宣導活動
  • 最後異動日期: 2018-07-24
  • 發布日期: 2018-05-24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外埔區公所‧政風室
  • 點閱次數: 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