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每年辦理開口契約類採購案件多不勝數,舉凡工程、財物、勞務皆有適用,其特性可視實際需要隨時通知得標廠商履約、分批驗收及付款,執行具有彈性,能減輕機關人力負荷,提升採購效率。 為協助釐清正確採購觀念,處理類似案件有所遵循,落實風險控管,確保本府開口契約履約效能及品質,請參閱【臺中市政府109年廉政防貪指引-開口契約】詳如附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