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112年1月12日水保農字第1121862237號函續辦。
二、為因應農村再生相關公共設施因不符現行「從事農業工作農民申請參加農民健康保險認定標準及資格審查辦法」規定所稱「從事農業生產」,引起農村再生相關公共設施施作或復舊爭議與困擾情事,為維護及確保土地所有權人之義務與權益,爰修正本處理原則第三點附件一土地使用同意書內容,以利行政後續業務推動。
三、旨揭處理原則修正總說明及修正後完整內容詳如附件。
一、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112年1月12日水保農字第1121862237號函續辦。
二、為因應農村再生相關公共設施因不符現行「從事農業工作農民申請參加農民健康保險認定標準及資格審查辦法」規定所稱「從事農業生產」,引起農村再生相關公共設施施作或復舊爭議與困擾情事,為維護及確保土地所有權人之義務與權益,爰修正本處理原則第三點附件一土地使用同意書內容,以利行政後續業務推動。
三、旨揭處理原則修正總說明及修正後完整內容詳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