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依據臺中市政府113年06月04日府授政二字第1130153291號
函。
二、為提醒公務員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者往來謹守分際,機先避免
不當接觸或收受餽贈,衍生賄賂、圖利等廉政風險,市府地方
稅務局就常見廉政倫理事件彙整相關案例,研析法律規範,並
規劃防治措施彙編成冊,以為公務員執行職務之依循。
三、旨案手冊編列共11則案例,分為「受贈財物」、「飲宴應酬」
、「請託關說」及「涉足不妥當場所」4大違失態樣主題,透
過實務案例研析相關防治措施,殊值各機關參考運用,俾以增
進民眾對政府施政的信賴度,並提升政府之清廉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