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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範詐騙守護市民~1】「打詐四法」三讀通過, 為國家打詐法制建立新里程碑 有效保障人民財產安全!!

打詐新四法
打詐新四法

一、依據法務部「113 年法務部反詐騙宣導計畫」暨法務部廉政署

      113年政風機構辦理「反詐騙宣導專案工作」具體作法。

二、法務部為落實打詐綱領,嚴懲詐欺犯罪,認有賦予執法機關使

      用科技偵查手段法律基礎之必要,且須完備相關法制面,以精

      準打擊詐欺犯罪,故擬具打詐四法,經立法院陸續於113年7

      12日、16日三讀通過「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通訊保障

      及監察法」、「刑事訴訟法特殊強制處分專章」(科技偵查法制

      化)及「洗錢防制法」等修正草案。打詐四法三讀通過,代表政

      府全面向詐欺犯罪宣戰,將督導所屬檢察機關嚴懲詐欺犯 罪,

      並強化跨部會、跨領域、跨機關之橫向聯繫,以澈底打擊詐欺犯罪,瓦解詐欺犯罪組織。

三、本次修正除增訂並擴大新興偵查措施及權限外(如運用GPS定位追蹤、使用熱顯像儀即時救援、增訂網路流量

      紀錄調取規定、授權檢警職權調取通訊使用者資料等),相關重點摘要如后:

 (一)高額詐欺最重可處12年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下同)3億元以下罰金。

 (二)勵詐欺犯罪成員窩裡反,自首或自白協助溯源追查,得減輕或免除其刑。

 (三)犯罪所用之物一律沒收,其他違法利得一併沒收,澈底斷絕犯罪誘因。

 (四)提高假釋門檻,有期徒刑提高為三分之二,累犯提高為四分之三,三犯一律不得假釋。

 (五)完善被害人保護措施,減輕民事訴訟費用負擔。

 (六)刑責納管提供第三方支付服務之「事業」或「人員」,嚴防淪為洗錢工具。

 (七)提高指定非金融事業或人員違反洗錢防制法之罰鍰上限,並增訂「得按次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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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生活安全,法律權益,警政消防,宣導活動,政令政策
  • 最後異動日期: 2024-08-19
  • 發布日期: 2024-08-07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外埔區公所‧政風室
  • 點閱次數: 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