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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11消費者保護宣導-2】消保會明令禁房東超收電費,新版租賃契約113年7月中旬上路!

113年7月08日內政部新修正住宅租賃契約書範本
113年7月08日內政部新修正住宅租賃契約書範本

一、為因應國際燃料成本上揚,經濟部日前宣布調升電價,

      不料卻傳出,部分房東因此跟著將每度電價調漲至一

      度7元,引發部分民眾抗議。

二、房東向租屋族超收電費之現象相當普遍,一度收6、7

      元狀況,屢見不鮮;且在用電資訊不透明之狀況下,

      租客往往僅能摸摸鼻子繳錢了事,甚而還可能惡化成

      房東、房客互不信任之爭執。台灣住宅電價全球第5低

     ,係因為政府政策補貼;然由於法規不夠完善,反而讓

      很多房東拿來賺價差獲利,而且也不利於促使房東更換節電的家具設備。

三、113年6月中旬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終於審議通過新版租賃契約範本,新版本將有3點修正:第一,以用電度數計費

      者,每度電費不得超過租賃標的電費單「當期每度平均電價」。第二,非以用電度數計費者,出租人收取之每期

      電費總金額,不得超過租賃標的電費單之每期電費總額。第三,租賃期間電費依第六點規定約定由承租人負擔者

      ,出租人應提供承租人租賃標的之電費資訊,或授權承租人可向台電公司申請、查詢租賃期間之電費資訊。

四、資料來源:2024年6月30日

  • 市府分類: 生活安全,法律權益,宣導活動
  • 最後異動日期: 2024-11-06
  • 發布日期: 2024-11-06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外埔區公所‧政風室
  • 點閱次數: 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