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法務部廉政署113年12月16日廉政字第11300393600號書函轉法務部113年11月25日法檢決字第11300262790號函
轉行政院秘書長113年11月20日院臺打詐字第1135023554號函辦理。
二、不動產詐騙手法不斷翻新,詐騙集團利用退休或高齡族群對於不動產法令及申辦程序較為生疏,以網路社群假投資訊息引導退
休或高齡族群加入投資群組,以話術說服退休或高齡族群將名下房產抵押給民間公司籌措資金進行投資,並於放款過程中,以
各種名義收取高額利息、代書費及保證金、約定違約金等,惟貸款出來的現金進入詐騙集團口袋後,相關人員即消失無蹤,受
害民眾不但未獲得任何報酬,反而因積欠民間公司龐大債務,遭民間公司向法院聲請拍賣房產,血本無歸。
三、請各單位同仁協助宣導,全力防堵詐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