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現在位置 首頁 > 公告訊息 > 最新消息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114年臺中市政府重陽敬老禮金

114重陽禮金海報(圖檔)
114重陽禮金海報(圖檔)

一、辦理時間:自114108日起至1141029日止。期限內未領取並經各區公所通知者,得延長期限至1141130日,逾期不得領取。

二、發放對象:凡於 49  12  31 日前(原住民 59  12  31 日前)出生,且於 114 9 8日前設籍本市, 65歲以上之長者及 55歲以上原住民皆可致贈重陽節敬老禮金,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發放:

() 11498日前亡故或失蹤仍未除籍者。

()因出境未能於發放期間完成領取手續者。

三、發放標準及金額:

()65歲至89歲之長者(25年至49年出生者)及55歲至89歲之原住民長者(25年至59年出生者),每人發放新臺幣2,000元整(含敬老活動代金350元)。

()90歲至94歲之長者(20年至24年出生者),每人發放新臺幣3,000元整(含敬老活動代金350元)。

()95歲至99歲之長者(15年至19年出生者),每人發放新臺幣5,000元整(含敬老活動代金350元)。

()100歲以上之長者(141231日前出生者),每人發放新臺幣10,000 元整。

 四、發放方式:

()以長輩需求為原則,採現金和匯款兩種方式。

()如有匯款需求者,請於11499日前填寫重陽節敬老禮金金融帳戶申請書,未提供者,則維持現金發放方式;原已建檔之帳戶資料,不再變動。

檔案下載(或附件)

  • 市府分類: 宗教禮俗
  • 最後異動日期: 2025-07-11
  • 發布日期: 2025-07-11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外埔區公所‧社會課
  • 點閱次數: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