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受理對象:83年次至93年次出生且尚未接獲徵集令之常備役體位役男,並能如期於114年11月20日或114年12月23日入營者。
2.
(1) 一般資格:役男合於受理對象條件得依意願申請,不限學(經)歷。
(2) 專長資格:具公告役別機關所列專長條件之一者,得擇一條件提出申請,且限單一條件申請單一役別機關。
3.申請期間:
(1)替代役第270梯次(114年11月20日入營):自114年 10月1日(星期三)9時起至114年11月3日(星期一)17時(或申請人數額滿時)止。
(2)替代役第271梯次(114年12月23日入營):自114年10月1日(星期三)9時起至114年12月1日(星期一)17時(或申請人數額滿時)止。
4.請至內政部替代役訓練及管理中心(以下簡稱替管中心)/一般替代役申請/114年下半年役男申請服一般替代役(第2次)甄選作業資訊系統(https://dca.moi.gov.tw/sugsys)/ 最新消息項下查閱。
5.服役役期: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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