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115年6月15日防檢三字第1151838918號函辦理。二、 請提醒農民使用農藥時須依農藥標示記載,穿戴適當防護設備,並採行適當之鄰田污染防範措施或設備,避免藥劑飄散。三、 請加強宣導施藥安全,並輔導農民落實正確用藥、遵守農藥使用規定,以維護農地環境安全與民眾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