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南投縣魚池鄉公所115年7月24日魚鄉民字第11500110832號暨地方制度法第27條暨南投縣魚池鄉民代表會第22屆第18次臨時大會議決通過(中華民國115年7月15日魚鄉代會字第1150000487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