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臺東縣延平鄉公所115年9月23日延鄉社字第1150013323號暨地方制度法第32條暨臺東縣延平鄉鄉民代表會第22屆第19次臨時會議決通過(115年8月31日延鄉代議字第1150000760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