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至115年3月13日前
(一) 實施地區:以轄內野生動物危害農損較嚴重地區為先。
(二) 補助項目:電牧器電圍網、電牧線圍籬及簡易圍網等。
(三) 補助內容:依圍籬長度及農地面積換算補助設置經費,詳請參考附件1。
(四) 查核與經費核撥:請貴所協助本局辦理貴轄申請案現勘查核作業。須於補助前現勘申請架設地點之正確性與合法性,架設過程與驗收均須拍照留存。於架設完成時,拍照及測試設施運作正常與否並作成紀錄,並請申請人提供購買電牧器之發票註明電牧器廠牌及序號,以作為請款之依據。
(五) 本申請案過多時,由本局依申請資料內容及提報次序(以公所收件日期為準)、獸害農損較嚴重地區及當年度經費執行情形評估優先順序審核辦理。
(六)申請表及應備文件: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土地登記第一類謄本、地籍圖謄本、切結書,如附件。
(七)依申請資料內容及提報次序、獸害農損較嚴重地區及當年度經費執行情形評估優先順序審核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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