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年機關安全維護宣導17:我國關鍵基礎建設防護範圍
二、我國行政院提出第二期「建立我國通資訊基礎建設安全機制計」(2005~2008 年),報告中指出:安全的通資訊防護機制必須能夠保護國家的利益,並能維持政府與民間生活的正常運作,在政府體系方面,舉凡金融體系、商務運作、政府服務、水、電、油、瓦斯等供給、緊急救援體系、交通及電信等關鍵基礎設施都要能正常運作。在民間方面,則要能確保民眾的日常生活與權益不受影響。因此明確規範至少必須能維持下面六項體系的正常運作:
(一)政府的正常運作。
(二)軍事力量的維持。
(三)救援體系的正常運作。
(四)人民日常生活必需品(電信、水、電、油、瓦斯、食物)的正常供給。
(五)金融體系的正常運作。
(六)商業的繼續進行。
- 市府分類: 生活安全,宣導活動,政令政策
- 最後異動日期: 2018-07-24
- 發布日期: 2018-05-28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外埔區公所‧政風室
- 點閱次數: 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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