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 依據本局預防走失愛心手鍊實施計畫辦理。 |
| 二、 | 旨揭計畫第6點申請補發規定略以,符合第3點申請資格者,本局提供愛心手鍊1條,並全額補助其製作工本費,每條新臺幣(以下同)200元;惟領取未滿2年即遺失而申請補發者,應由申請人自行負擔每條200元之製作工本費,並由各區公所代收繳庫。 |
| 三、 | 上開計畫已公告於本局網站首頁-老人-老人福利項下,請逕行查詢參考。 |
| 一、 | 依據本局預防走失愛心手鍊實施計畫辦理。 |
| 二、 | 旨揭計畫第6點申請補發規定略以,符合第3點申請資格者,本局提供愛心手鍊1條,並全額補助其製作工本費,每條新臺幣(以下同)200元;惟領取未滿2年即遺失而申請補發者,應由申請人自行負擔每條200元之製作工本費,並由各區公所代收繳庫。 |
| 三、 | 上開計畫已公告於本局網站首頁-老人-老人福利項下,請逕行查詢參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