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臺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為鼓勵市民於本市合法私有建築物屋頂設置太陽光電發電系統,補助其設置費用,以建立分散式發電,避免電力因長途輸送造成的損耗,降低電力負戴,打造低碳城市之優質居住環境型態,並帶動太陽光電發展與系統設置,特訂定本計畫。
二、申請人應於110年8月31日前填妥補助申請書並檢具應備文件向臺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申請,收件日期以收受申請案件當日或郵戳日期為準,逾期不予受理,若符合資格給予補助,至補助款用罄止。
三、相關申請資料可至臺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官網(https://www.economic.taichung.gov.tw/)下載。